勺子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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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F/英偷】Good night, good bye.

本來還以為要多拖幾天x結果今天迷之爆肝完成了xxxx
沒錯這個還是要丟去貼吧安利的xxx
希望各位看的開心——
(Ps:有一段描寫比較x那啥xxx噁心吧x總之如果您覺得不適請儘快關閉本頁面x謝謝您)
希望您看的開心x鞠躬



「英雄先生,是不是也曾經有過後悔的事呢?」
孩子們嘻嘻哈哈地坐在一起,而其中唯一一位大人自然最為凸顯,面對其中一位孩子的提問他面帶笑容依舊是毫不猶豫地開口回答。
「當然嘍,我是英雄也是人類啊,怎麼可能不後悔呢?而且啊,還是那種…到現在也無法忘懷的。」
不知他到底是放下了還是怎地,似乎並不將其視為無法談及的禁地,也不介意將其分享。
「可以說說看嗎!?好好奇哦!」
「對呀對呀,就說一說吧!好不好嘛?」
「英雄先生當做小秘密偷偷告訴我們就好,我們一定會幫你保密的!」
幾個孩子開始起哄,拉著他的手臂與衣角撒著嬌,一副打算軟磨硬泡勢必要聽到故事的模樣。啊啊,真拿他們沒辦法,他不好意思地撓了撓臉頰,輕輕拉開孩子纖细的手臂,告訴他們故事很長所以先去各自準備好然後在這裡集合。
在下午陽光正好的今天,一段塵封已久的故事終於被拂去塵埃再次打開。



——我是個英雄,雖然並不盡責,但我肩上確實有守護世界和平的重擔。這份不可思議的力量是我居住數百年數千年的小鎮送給我的見面禮,我很高興擁有它,可我並不嚮往永恆的生命,或許説是現在不嚮往更加準確。
永恆的生命永駐的青春想必是不少人求之不得的願望,但當你真正經歷數千年後你只會覺得死了更好,死去就什麼事情都一了百了,若繼續活著你只能繼續被煩惱痛苦折磨。得了不治之症的話更加可怕,衹能每天與不可能戰勝的病魔搏鬥,再怎麼經歷刻苦銘心的痛苦也無法解脫。
我正是其一,雖然理論上來說離開了就無法再次輪迴,應該會恢復成普通人極速生長至在鎮內待上的那些日子加上原本歲數的年紀啊,但英雄是不老不朽的存在呀,這點歲月對我又有什麼大影響。

我開始滿世界遊蕩,想找些好玩的地方度過漫長的假期,再回到工作中去。
可我忘了我身無分文,這還真是最糟糕的消息,我只好就在美國本土找了个地方住下,是哪兒來著?就在猶他州,那鎮子稍微有點偏,名字我也忘了,畢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嘛,忘了很正常吧。



安定下來後我開始幇附近的人做些搬東西之類的重活,反正對於力大無窮的英雄來說卡車也衹是一塊鐵皮那麼輕。再加上我可以飛簷走壁自然會被大眾歡迎,本來我是打算有了積蓄之後搬去個附近有報社的鎮子,當然是正在招聘記者的那種。
正在我定下了搬家日期的前兩天,晚上的工作我推了個乾淨,就是為了能享受到一晚難得清閒的時光。
然後,正當我坐在酒吧吧台椅上,右手手寸撐在桌上手掌托著臉頰百般無聊地看著店內或一或雙起舞的人們那刻,我忽然注意到在附近的座位上還有一人,跟我一樣沒有融入熱鬧人群的傢夥。他右手十指中指間夾著一枚硬幣在桌上敲擊,噠噠噠的聲音被吵雜的舞曲與人們你一句我一句的話語完全遮蓋;我還注意到這傢夥帶著頂老式禮帽,不單衹是老式,實際上它看起來也十分陳舊,不過它的主人看起來似乎並不願意它就此退休。帽檐壓得太低導致在昏暗燈光的映照下,即使是可以隨意望到幾千里外清晰影像的我也衹能看到灰色的陰影投在他臉上罷了。
真是個怪人,雖說我也是個差不多奇怪的傢夥。

不過對於同類,我始終是有興趣去接觸的。
站起身朝他那桌走去,隨便抽出一把椅子坐下,用指節輕敲桌面試圖讓他注意到自己。實際情況證明並沒有什麼用,他似乎並不想跟我搭話,也就是略微動了下身子,接著又沒了動靜。
「晚上好。」
「嗯,晚上好。」
果然還是不知道能說什麼。
「為什麼要坐在這裡。」
「為什麼不能坐在這裡?Sir,並不是所有人都愛吵雜的環境。」
「那麼為何還呆在這裡。」
「因為無處可去。」
「你沒有家?」
「衹是今晚想四處遊蕩。」

我不知道該再說些什麼挑起話題,只好端起自己的酒杯一飲而盡,正準備去把酒錢給了回家時他卻突然抬起了頭。
「先生,如果你什麼時候無事可做,來這裡吧,這裡流連著不少有趣的傢夥。什麼類型的人都應有盡有,無論性別無論性格,我想總會看見一個你喜歡的。」
我看見他嘴角的笑意,衹是很淡的一抹,看起來似有似無。
「喔,那麼要是下次再來還會遇見你嗎?」
「大概,我想通常情況下來說,會的。」



結果就因為那一句話,最後我並沒有搬家,而是飛行在四周找來找去,找了間沒什麼名氣的報社做起以前的本行。
那就是新聞記者,跟在小鎮時一樣。
也就是幾分鐘的飛行距離,能極速飛行還真是方便,長途車費完全可以報銷了。噢不過當然,飛行途中我不會往下看的,沒什麼好看的對吧?一切都變得那麼渺小,在地面上時高聳入雲的大樓,從上望向下也衹是比較大塊的正方形。
下班後我會去那間酒吧,看見他時就隨意閒聊幾句,沒看見他時則是隨便找個人説說話,喝一兩杯酒就匆匆忙忙地回家睡覺了。
這似乎已經成了我的習慣,無聊時自然而然地就會想起它,口袋里帶點零頭過去花掉。
我大概是將他當成自己的朋友了吧,雖然是關係並不特別密切的那種。但我們未來絕對會分開,無論是搬家還是什麼都好,他是人而我是英雄,我擁有永恆的生命而他下一刻就有可能因意外死去。每天都會發生意外,祇不過是在身邊還是別處的區別。
人類的身體有多脆弱?生活在每日上演死亡戲劇的小鎮里那麼久,我又怎麼會不清楚。
一毫升的毒藥,一平方的熔岩,一隻肉食動物,還是細菌病毒什麼都好,它們就是那麼脆弱。
醫生無法救治的病人,天災人禍或是意外,每天有多少肉體消失在焚化爐、大海、還是被埋入大地逐漸腐爛?
所以,現在這樣就夠了,不必過於深入交往,就停止在這階段吧。

平穩的生活過了一年,我忽然心生回鎮里看看的想法。於是我收拾好輕便的行李,只帶了來時那小小的旅行箱便出發,回到那片森林,祇有我們能看見的那片森林。樹木依舊茂盛,青蔥綠葉遮蓋天空導致不明顯的蜿蜒小徑更加隱蔽,地上雜草橫生幾乎找不到別的落腳地。
實際上我要是飛過去也未嘗不可,有捷徑為什麼不去走呢?雖說難得走一次懷念的小徑確實不錯。嘛,算了,就當體驗舊時情懷吧。即使對我來說時間早就沒了觀念,可那又有什麼關係。



推開小鎮的厚重大門,仍然是一片祥和的景象。如果忽略掉附近草地上血流滿地支離破碎的肉塊,大概會讓我有想搬回來的衝動吧,只可惜那有蝴蝶停留的屍體實在讓我反胃,我可不是變態,就算是習慣了的血腥場景還是會扭過頭讓它从視線範圍內消失。
我回到原本居住的橡果屋,拿出手提電話給上司説要先把長假休了,反正平時也清閒得很,他當然沒有拒絕的理由。把僅有的一間換洗衣服拿出放入床頭櫃,再把個人用品放到它們該待的位置,拿起掛在衣帽架上的大門鑰匙,就這麼出門打算隨便逛逛。出去時也僅僅衹是把門關上而沒有鎖,反正鎮里也沒有小偷;或許曾經有過,但我實在對此沒有印象。
在人行道上走著,偶爾遇見一個熟人也衹是互相打個招呼,沒有再多交流。
直到我遇到了他,那個跟我長相一模一樣性格與穿著卻完全不同的傢夥,Splendont。

「瞧瞧我遇見了誰,居然還能正好看見你也真是不幸,真是糟糕噢,我大概要大倒楣了。」
「Splendid?你這個逃犯還回來幹什麼,果然頭腦簡單四肢發达的生物難以理解。在外面不應該過得很好嗎,還回來受苦受累是想怎樣,被追捧到覺得厭煩了?要你不是超人早該化成沙飄到世界各地為永不完結的旅程拉開序幕了,到時候你就是想回來也回不來,畢竟幾千年的變化也可以用光速像魔術般變成一瞬間。」
我被他突然的嘲諷句給嚇了一跳,並不是説害怕或是無理去反駁,衹是一時組織不出語言無可奈何地棄權。
「……我就不該跟你搭話。」
「所以?反正你這次回來也不知道會不會是最後一次了,要來我家坐會嗎。」
雖然不怎麼想去,可無所事事地在街上閒逛也沒什麼用,倒不如本著單純好奇的心情去一趟。這麼想想,我看著他點點頭,跟在他身後走向一間我未曾拜訪的住屋。
說句實話,要是從前我絕對不可能就這麼乖乖地跟在他屁股後面走,不過也祇有這一次了,反正我以後應該不會想再到那兒去,再說我會記住路的。



或許是基於主人的身份,他給我拿了雙拖鞋接著帶我走到客廳,示意我坐到沙發上後自己去廚房準備東西。
我坐在他给我的位置上左顾右盼,怎么看也就是间宁静普通的小屋,正因为如此我才从未发觉这儿就是我命中宿敌的居住地。不像我家建造于悬崖峭壁边缘,而是在普通民宿之间,融合为一体,塑造出和谐的景象。
他端来一杯汽水与不知道什么奇怪的混合果汁,将汽水递给我自己拿着另一杯坐下。他盯着我的脸看,不知怎的笑了起来,却又在我刚准备开口问时不偏不倚地移开视线;真是令人讨厌的反应力啊,Splendont。果然是跟我一样拥有超能力的家伙,虽然就力量上稍比我逊色,可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观察力的确一流,谁让我有时实在是三心二意容易鲁莽呢,只说这点他还是可以的,就是性格实在令人讨厌。
「想聊点什么?逃犯先生?」
……我有种想一拳击碎面前那面无表情的脸,但我并不想跟他再打起架来,谁知道第二天我还会不会复原?手臂啊手指啊要是掉了会很麻烦的,我一点也不想去找镇子里唯一的医生,他可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庸医,兼我那不负责任的报社上司。谁知道他会把我的残肢缝在哪儿?说不定啊,到时候我的手跟脚就调换位置啦。那可就糟糕了,这样我还得自己再截次肢,然后再给他处置一回。所以为了自己着想还是稍微忍忍,再说我是回来探访故乡而不是拆屋子,更不是为了跟他掐架。
所以就随便说点什么然后赶紧走吧,再去探访探访小朋友们然后就买点吃的回家看电视消磨时间最后睡觉,别的明天再说。



「呃……Splendont,我想说,你住的地方真是出乎我意料,它居然那么的普通,真是不可思议。」
「Splendid,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引人瞩目。比如我,我更喜欢这种看起来普通到不行,完全不像英雄住所的屋子。它能让扰人的记者迷失方向,只要我不去开门,他就无法骚扰屋内的我,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知道我的住址。你也清楚我们这里有多少空房子吧,毕竟你在这里待的时间比我长的多。」
「的確是好方法,對於不合群的你來說。」
「不合群的我?」
他微微睜大那饟入紅寶石的眼眶,最終嗤笑一聲搖了搖頭。
「你更加不合群,你除了跟那群崇拜你的青年少女外還能跟誰好好相處?他們只會認為你有毛病,即使你確實滿足超人的一切條件,可失誤呢?在外面就不是睡一覺起來什麼都好了的情況,你又是怎麼做的?說來聽聽吧,沒有任何一次失誤嗎?目前沒有今後也保證沒有嗎?呵。還真有趣。」

我答不出來,所以我選擇最直接的迴避問題,直接換回鞋子打開門逃掉了,真是個討厭的傢夥。
但我卻開始深思遠慮起未來,他說的確實沒錯,我應該是屬於這個即使被破壞也會莫名其妙復原的小鎮,而不是一旦損壞就是永久性傷痕的普通世界。我的超能力可以毀壞多少名勝古蹟、高聳入雲的大廈、與普通陳舊的民家?
這裡才是我的歸宿,我知道的。
總之無論我最後到底會不會走,我現在也有必須得做的事情,買點糖果甚麼的去看看那些活潑亂跳的孩子吧。高中生應該也喜歡糖果吧,就算是高中生也還是孩子嘛。
買好零食糖果朝鎮中唯一的學校走去,不知道Tooty和Sniffles看見自己會不會高聲歡呼呢?稍微有點期待。



這裡還是跟以前一樣,祇有一位教師,班級卻不止一個,不過奇怪的小鎮就該配上奇怪的學校吧。
即使按下校務処通話鈴也不會有人回應,直接打開校門走到操場,向正在踢球的少年們揮揮手。不出所料,他們發現我的歸來馬上就開心地跑到我身邊,像是幾隻麻雀般嘰嘰喳喳地問我的近況。我很享受這種感覺,開心地逐個回答問題,跟他們一起笑嘻嘻地閙著。
把糖果零食全部分發完畢後我在附近的店鋪隨意買了些快餐,到家打開電視坐在沙發上慢條斯理地開始進食,雖然味道並不理想但也不是難以下嚥。

果然,這裡才是我的家吧。
熟悉的床鋪與工作臺,被套上有幾塊洗不掉的黑色污漬,衣櫃里有我還沒來得及拿走的正裝,棕色的外套與白色的寸衫掛在同個衣架上,我仍記得這是我去報社工作時的標準配備。還有上層的紅框眼鏡,它也是我會帶著來掩飾英雄身份的配件,現在它的透明鏡片上沾滿了塵,整個看起來都灰濛濛的,似是陰霾密佈的天空。
攥着手机的手却还没有拨打电话,最后一丝挽留我的念想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所以我最终还是拨出了上司的电话,告诉他我打算辞职,至于余下的工资就不用给我了。他对此也不以为然,说完老套的祝福词后便挂断了电话,不多留一秒时间的那种瞬间挂断,让人怀疑到底是他挂断的电话还是电话线被割了。
深吸一口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还傻兮兮地连存款也落下忘了带走,虽说也没有多少钱就是了。啊。好像突然想到了刚刚犹豫的理由,不是因为喜欢那里的环境也不是喜欢那间报社,是因为在酒吧中的那位,虽然我连他的名字也尚未知晓,但我想我这辈子应该不会再遇见第二个古灵精怪的家伙了。等到什么时候的黄昏再出门吧,飞回那个小镇再跟他喝一杯,就这么决定了。

我穿上那套衣服帶上以前的筆記本和筆,確認賸餘頁數還夠用後走到鎮裡唯一的報社去,跟傻兮兮的老闆打了聲招呼,他看起來完全不介意我之前的突然離去,反倒是興高采烈地歡迎我歸來。
跟他先談好上班時間與以前採用一樣時間的事兒,接著我就直接踏出大門準備回家,反正今天肯定不用工作,當然是因為我的下班時間已經到了,再說我今天只想好好睡一覺,夜班之類的別讓我聽見。



之後便是千篇一律的舊式生活,每天去上班、下班了就去救人,接著晚上回到家洗把澡躺到床上呼呼大睡。
好不容易拿來兩天假期,就趁著這個機會出去走走吧,順便履行我給自己的約定。
还是厚重的镇门与一片艰难险阻的丛林,这次我再不想傻兮兮地徒步穿越给自己添加完全不必要的麻烦,直接利用我的超能力越过才是正确的选择。凭感觉找到了回去的路,先把租下的房子退了,将余下的租金塞进口袋里。现在酒钱有了,别说是我自己一个人喝,把他那份账一起结了也够。
不经意间向路边一瞥,不同于欢乐树会重制般的情况,这里的建筑全都泛着陈旧的气息,裂缝与苔藓紧紧缠绕不愿分开,墙壁门板上或大或小的修补痕迹。连商店也是这副模样,无论哪栋楼都差不多,都破破烂烂的;我之前居住的那间也是这种情况,要是下大雨大概室内的木地板会被泡坏吧,天花板上的破洞补了又补,雨却还是会不合时宜地拼命找地方钻进来。還真是糟糕的落後地區,這樣稍微對比一下完全不會想到這裡來了吧。
看著看著不經意發现附近居然還有花店,好奇地湊過去瞅瞅,實際上這裡跟那些雜貨鋪一樣不起眼,要是沒看見放在店外的幾個盆栽我大概也只會當成普通的什麼店鋪忽略掉。
喔?雖然店內裝潢也是老舊的,但植物都生機勃勃地生長著,一支支花也同樣嬌豔欲滴。說不定是上天想讓我幫幫它吧,畢竟這麼一間店不能開下去還是稍微有點惋惜。拿起支紅玫瑰朝店內喊了聲要結帳,等來等去卻沒有人來收錢,我只好找起價目表。但或許是客人太少的緣故,不但沒有價目表,我連任何一種貨品的價格都沒看見,只好估個價將錢放在桌上,留下自己拿了支玫瑰花的字樣。



目的地很快就到達了,我又坐到平時的位置上,先將手裡拿著的花擱在桌上,从口袋裡摸出一枚硬幣遞給酒保,他也很熟練地給我遞上一杯酒。大概是現在人少實在無聊,酒保難得地跟我搭起話來,他先是說了句晚上好,然後望著我帶來的玫瑰意味深長地拖長尾音嗯了聲。
「這位先生打算向看中的人告白嗎,紅玫瑰……您可真不會挑地方,要不要我給你介紹幾個好地點,拉著他過去逛逛再送花告白保證成功。」
「不,我不打算表白,衹是覺得這花開的漂亮。拿來當做那什麼,嗯,離別禮物吧。」
「送紅玫瑰還真是奇怪…您不怕收到的人誤會意思嗎?」
「我不怕,他是個聰明人,不會誤會的。再說了,他對我也沒那個意思。」
「您打算送給誰?是不是那位帶著帽子每次都與您交談的……?」
「是啊,就是他。現在想想我是不是還得跟你和這間店告別?」
「如果您願意的話。是準備搬家了嗎。」
「早就想搬了,現在終於搬了家,不過不是本來決定搬的地方。」
「那麼現在搬去哪兒了,後來看到的好房子?」
「……我搬回以前的房子去了,連傢俱也是一模一樣的。」
「那邊比較便宜?」
「沒什麼,理由嘛……也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
他或許是覺得跟我聊實在無趣,轉個身擦拭別的玻璃高腳杯去了。

我等到淩晨一點半才看見他踏著不穩腳步走進來的身影,他坐到吧台最裡面的位子上,似乎是沒有發现我的樣子,品了口酒保給他倒上的紅酒,用手托著腦袋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我站起身換了個位子,在他身旁那座位坐下跟他打了個招呼。他心情貌似很糟糕,沒有回應我衹是望了我一眼,嘖一聲後恢復沉默。
「發生什麼了?」
我嘗試挑起話題,不過失敗了。幾分鐘的猶豫後我再次開口,畢竟是最後一次了,還是稍微努力一下吧。
「我覺得你今天好像不太對勁。」
「那不是當然的嗎?你認為我平時走路會歪成那樣?……我被仇人雇來的傢夥揍了一頓,藏那麼隱蔽也真虧他們還能找到。」
「天哪…告訴我他們是誰?我會盡我所能幫助你的。」
「你想幫我,可是你能幫到什麼?再說我也不知道他們是誰,招惹到這種人我還真是倒了八輩子霉,窮追不捨地追著我打。誰讓我不能去報警,那些人就是知道這點才會笑嘻嘻地用槍口指著我,讓子彈貫穿我的皮肉,擊碎我的骨骼。」
「……你……招惹了黑幫嗎。」
「差不多,我可不清楚他們的來頭,聽說是個實力算大的團体。」
我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將花放在他手邊勉強笑起來跟他道別。
「雖然很抱歉,可是我該走了,有緣再見吧。」
「………………再見。」
天空下起了小雨,遠處一片朦朧的景象。



我回到家裡時已經將近淩晨三點了,刚突然轉大的雨勢把我渾身上下淋了個透,我衹能先洗個澡,至少要把濕衣服換掉才能睡。我強撐起精神洗了個熱水澡,擦乾身子後換上乾爽的睡衣,接著馬上跑去臥室關燈睡覺。
趴在床上我卻突然精神起來完全睡不著,眼睛也大睜著配合它們,甚至讓我想馬上跑出去買盒安眠藥一次性全吃了睡他个昏天黑地。
不過安眠藥對於免疫毒體質真的有效嗎,先別討論關於安眠藥中毒的事情,就說既然有中毒的可能那麼有沒有可能直接被身體過濾掉這事。
嘛,雖然是這麼說,可實際上我是不會在這時間出去買安眠藥的,我寧願死撐到天亮了再睡也不想把那些被殼子包裹起的藥物吞進肚裡。我討厭吃藥,所幸英雄是不必吃藥的,因為英雄根本就不會生病,也就沒有了吃藥的理由。
最終我翻来覆去終於在黎明來臨前進入睡眠,並難得地碰上了夢魘。我能感覺到自己正在做夢,也能操控自己在夢中的身體,我看見雨點般的劍朝我射來,擊中我身體的各處。現在我看起來大概就像是什麼仙人掌、稻草人之類的吧。
一點也不痛,我直接一把一把地把劍拔出扔去一邊,坐在地上望著我的大腦所塑造出的夢中世界。
我相信每個人的夢都是五彩繽紛的奇異世界,即使天堂也是地獄,而我的天堂正是藍藍的天與青蔥草地,那場劍雨則是地獄。
突然開始下起了雨,仔細一看發现雨滴竟是綠色,就像是酸雨之類的自然災害。我能感覺它們逐漸將我皮膚腐蝕,因為沒有痛覺,這衹像身上多了一層泥,然後它們被雨水打濕開始脫落般,近似紙屑。
好像有誰在觸碰我僅剩的骨骼,看我沒反應他甚至用指關節有節奏地敲了起來,關節仿佛想要發出嘎吱嘎吱的悲鳴去抗議,可卻什麼也喊不出聲。我回頭也祇有同樣被侵害的枯草靜靜佇立,他又从我背後敲起我的肩胛骨,我回頭也依然是誰也不在。

然後我把自己叫醒了。
七點整,昨晚設定好的闹鐘正好響起。
伸了个懶腰,換好衣服梳洗完後我換上平時的皮鞋出門,仍然衹是單純地把門關上不鎖。
又是忙碌的一天,我在去報社的路上買了一袋麵包作為早餐。
七點四十五分到達報社,打卡完畢。
剛達八點準時帶上那位盲眼記者出去蒐集明天的新聞素材。說句實話我討厭這個搭檔,他曾經照下我在小巷中換衣服的模樣,英雄的真面目被一覽無餘,雖然我現在並不拘泥於以前的小事,可我還是不喜歡他,無由來的那種。大概就是那種,跟討厭Splendont一樣的感覺,或許是我單純討厭聰明人吧,他衹是個盲人,卻給我一種實際上他看得見的错觉。
就像是對騙子,我本能地排斥會對我說謊的玩意兒和人。換句話說就是我單純的任性,所以討厭他想遠離他。
可我的工作伙伴就是他,就算我跟某位智力低下的老板再怎么细谈他也不会明白我的意思,因为Cuddles那孩子是打字员,他不能也不想去做辛苦繁琐工作程序几乎一样的职位,不然坐久了肯定想辞职。现在的年轻人就是这样,虽然也不是我完全没毅力,就像三分钟热度之类的吧。
Sniffles?我可不希望他发现我的真面目,他是个机灵的小家伙,我知道的。

不情愿地跟他一起出了门,采访完学生们对于新建设的篮球场有何感想後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等待同行人完成他的工作,让盲人来照相,完全搞不懂那个Lumpy在想些什么。等等,我有明白过他的想法吗?莫名其妙的脑回路与行为,连小天才Sniffles也无法解读,更别说我这种懒得去深究的家伙了。
Splendid你得记住,他就是个草履虫。

又畅游在想象世界好一会他才终于完成自己的工作,朝我比出Ok的手势;我说这家伙奇怪吧,他怎么知道我坐在这里,明明是个瞎子。天哪,他朝我走来时还避开了天上极速坠落的玻璃花瓶,果然这人不是运气太好就是根本没瞎。
把笔记本交给Lumpy後就没我的事了,看着那位还需要去洗照片的盲人先生难得坏心眼地挥了挥手,大步流星地朝外走去。



我又在小镇里待了很久很久,少则十几年,多则上百,看日历的习惯早就被我的记忆区当作占位垃圾销毁了。知道今天是几几年也没有用,我也早就忘了我是什么时候逃离小镇,又回到小镇的。
在这段对我来说并不漫长的日子里,空闲时我也会去镇上的酒吧小酌一杯,然后在脑中翻阅着对于外面世界的极少回忆,还有他,那位带着老旧礼帽的先生。即使我们连对方的名字也未知晓,可我认为,我们是能随意说出所有心中所想的那种朋友,相处的即自在又随便至极那种,就像是在对自己说话那般。
我试想过要是我们再次相逢,他会是怎样的一副模样?大概,会变成我认不出来的老爷爷吧,说不定是面部慈祥的一个老人家呢,会抱着自己的子孙温柔地讲故事,唱他年轻时喜爱的流行曲给他们听。
至少也该是一个中年人了吧,天天跟妻子吵架工作又不顺心,没有梦想理想只想活下去那般?喔稍等一下,把他的人生设定成那么悲惨的模样会被讨厌吧,哈哈。
那么就去找找看吧,只要他还在这个世界上,我一定能找到他的踪迹,再跟着踪迹慢慢找,终究会找到的。
我翻出被闲置许久的行李箱擦干净,装上仍然与那时一模一样的衣物,带上所有积蓄把门窗关好。
这次大概要出远门喽,围上厚厚的围巾朝许久未见的世界出发。



他果然搬了家。虽说实际上那个小镇已经不见了,原本被居民楼沾满的地区全变成了标明快要开工的施工地,再说我也不知道他的住址,现在他迁到哪里去了我更不清楚。
可我拥有什么?无限的生命与飞行能力,这代表我即使是要翻遍整个地球也不是没可能。
接下来我用了将近一个月把整个美国找了遍,难得问道几个知情人也只有他搬家的消息,我一个个镇子去找,你肯定无法想到在不知道那人名字的情况下到底有多难找到你要找的人。幸亏我是超人,而我的大脑也拥有超人的记忆力,还记得他的长相。

又到了一个冬天,仿佛我出发的那天一般,地上铺满厚重的白色地毯,一踩下去就会踩出一个坑。在我不抱希望那时,我在一棵树上见到了枝桠间隐藏着的黑色礼帽,抱着不可致信的疑惑我拿下那顶帽子,虽然破烂不堪但与他的礼帽实在过于相像。
我爬上这个山坡,终于找到了躺在地上盖着莹白素被的他,不可思议的是,他仍然保持着我与他初遇时的少年脸庞。
他看起来早已奄奄一息,只有呼出来的气没有吸进去的气,我尽量放轻动作将他挖出来,把大衣脱下盖在他的身上,抱着他走向我目前的临时住所。实际上两地距离并不远,我只走了十多分钟就到了。
尽量放轻动作将他放在床上,确认门窗关好後给暖炉添了些柴,将仍未熄灭的灰烬弄到一旁,用一团棉花作为引子点燃後丢到摆放好的木柴堆中央。
在室内温度终于维持在二十几度时,我开始烧热水并且确认起他的伤势,我对于医学知识近乎一无所知,但我知道他伤得還不算重,还被什麼類似子彈的東西擊中留下一個血窟窿,所幸都不致命。是他又得罪了什么危险人物吗?不过无论如何,至少他还有心跳,只要他还活着就够了。

第二天早上他果然发起了高烧,我用塑料袋装起一袋雪,扎好放在他已经垫好毛巾的额头上。
就在我煮着便携式罐头汤准备早餐正盘算着该什么时候把他喊起来时他却自己醒了过来,睁着双眼望着天花板,没有说话,也不好奇自己为何身在此此處。
「早安?你睡得好嗎。」
「好個屁,媽的傷口疼死了……嘶。」
我大概能猜出他現在撕心裂肺的疼痛,將昨晚半夜跑出去買來的止痛藥遞給他讓他自己服下。他的疼痛似乎在葯被胃酸融化吸收後緩解不少,端起我為他準備好的食物吃個精光,順便多添了一份。
「…餵我說,這裡有沒有錄音機啊。」
「錄音機?床頭櫃的抽屜裡有一臺,不過衹能錄音聽不見電臺就是了。」
「那你能不能先去幫我買件衣服?你覺得我身上的玩意還能穿嗎。」
…的確他說的沒錯,他的衣服早已被血玷污得看不出原本的色彩,黏在皮膚上一塊一塊的,怎麼看也不是能繼續穿下去的模樣。
「那麼我出去一會,你在這裡等我可以吧。」
「是是是,知道了。」



冒著風雪趕回來的我打開門卻並沒有見到他,床頭櫃上擺著插了插頭的錄音機,我關上門,確認他是否有在這裡留下點什麼。
不出所料,的確有段錄音儲存在內。
「——當你聽到它時我肯定已經跑遠了,別來找我好嗎,我當然知道你要是想找我是躲不掉的,可你找到我又有什麼用呢。我不知道你是想殺了我還是救我,還是奉誰的命來帶我去哪裡,我都不想知道,就讓我走吧,好嗎。
我不該跟你在一起的,不該裝作不認識你的模樣去跟你接觸。Huh…一念之差真的會致命啊。
看在我們曾兩次住在同一個小鎮的情面上,放過我吧,Splendid。」
Splendid?他為什麼會知道我的名字,明明是未曾相識的平行線,怎麼卻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相交接觸。我可沒有像個睡美人般沉睡,也沒有精神疾病,更沒有失憶。
到底是怎麼回事,必須得找到他問清楚!
受了傷他肯定跑不了多遠,就在附近仔細搜查一番……!



……我找到他了,他的確沒有跑多遠。
斷斷續續的血跡也指引著他的方向,仿佛被雪掩埋卻留下少許引線外露的炸藥。



可是我所找到的。
是一具屍體。
就像是我以前夢到的我自己,雖然他並不是遇上自然災害,也沒有人去敲擊他的骨骼。
他身上的血引來數只野狼,牠們將他的皮肉撕下,內臟挖出,咀嚼後吞入腹中。骨頭也被拆成七零八落的模樣,像是學校里的人體骨架模型散架了,大腿骨被甩在遠處,上面本覆蓋的肌肉現在全在某匹狼的胃裡。手臂也被硬生生扯下,生前消瘦細長的手同樣是亂七八糟的模樣,指骨被丟的到處都是。
我殺掉了其中一匹,其他的發现抵抗無效後四處逃竄,一轉眼就消失了。
我半蹲在雪地上,看著他還未被殘害的頭顱,雙手伸展開儘量輕柔地將它捧起。也不知道是神還是誰給我的勇氣,我將他的殘骸全都放在我的大衣上包好。本來這件大衣該披在他身上的,現在卻被用來包裹他了。
我將他帶回家後把他的身體全丟進火爐,讓它們跟木柴一樣逐漸化為灰燼。
而他的頭我還想再留一會,雖然早已幾乎看不出人形,頭蓋骨也早被破壞,溫熱的大腦與腦漿或是滲進雪地或是早已被食去。
我將他放在床頭櫃上,收音機旁邊,一遍又一遍地反復播放他留下的錄音,等待骨頭的焚燒完畢。
我一點也不害怕,畢竟早已是司空見慣的場景,又怎能叫我感到任何一絲恐懼。



等我看完我背囊裡裝著的唯一一本書後,壁爐里什麼也沒有了。
我用掃地的掃把與簸箕將壁爐中的灰燼全部裝進一個塑料袋里,再將他的頭埋進去,連帶那個收音機一起全部混合在袋子里,然後打上死結。
最後我點燃了屋子,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要這麼做,大概是因為我瘋了吧。
我隨意地找了個离小屋足夠遠、遠到所有人都不會認為我是殺人兇手的地方,用手挖出一個坑把他葬了,
我還有很多東西沒來得及問他,但我想不必問了。
總之,先去找塊石頭吧。找了很久才艱難地將一塊最近似墓碑的石頭搬過去,孤零零地立在雪地上,什麼身份證明也沒有寫。我想想,最終還是用手指稍微用些力在上面寫下不會被時光磨滅的幾個字母。
Shifty.

我終於想起來關於他的事情,其實以前鎮裡是有小偷的,還是一對雙胞胎,長得一模一樣的同卵雙胞胎兄弟。
祇不過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兒了,他們兩個還曾得到過能讓我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中死去的東西——氪石。並沒有誇張的意思,但這玩意讓所有超人聞風喪膽,包括我也是,衹要我看見一個就必定會摧毁一個。
因為他們只住了兩年,所以在度過那麼多年歲後我才忘的一乾二淨。
所以他在遇到我時才沒有問我的名字,因為他知道我是誰;而我在遇到他時沒有問他的名字或是自我介紹,是因為我覺得不需要。
雖然他為什麼仍然保持青年顔變成了不解之謎,但我想總有一天我會想到合理的解釋。

你們説後來?後來我就在那附近安了家,拆掉了墓碑但並沒有動地下的屍體,我保證我挖的足夠深,不會發现有味道的。
接著這裡建起了孤兒院,就是你們現在住的這間,我在閒暇時會來這裡探望兒童也是因為他現在正在這下面。



故事說完了,難得聽到如此漫長久遠的故事讓孩子們昏昏欲睡,紛紛跟他揮揮手打算去睡一覺。
他們大都認為這是個編出來的恐怖故事,反正並沒有人認為他們腳下真的埋了個裝著曾經是人的玩意的塑料袋。
可還有一個孩子,他走到英雄先生的身邊,拍拍對方的肩膀,用稚氣未脫的聲音問起問題。
「英雄先生,你好像還沒有說為什麼你會因為這件事而感到後悔呢。」
「哦…Folangjie,你想知道嗎?我可以告訴你啊,那當然是因為我忘了對他説一句話。」
「什麼話?」男孩睜大了雙眼,期待著對方會給出什麼樣的答案。









「『其實我還蠻喜歡你這傢夥的。』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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